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生户口原则上不保留在学校。
二、对已就业毕业生的户口迁移,坚持“根据就业去向和实际居住地入户”的原则,可自愿选择以下方式迁移户口。
1.迁入重庆市合法固定住所的实际居住地(或回重庆市内原籍、投靠重庆市内直系亲属)入户。
2.迁入同意接收户口的各省市就业单位集体户入户。
3.申请在各省市就业单位所在地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。
4.迁回原籍入户(入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城镇户口)。
三、对未就业毕业生,可自愿选择以下方式迁移户口。
1.迁回原籍入户(入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城镇户口)。
2.托管重庆市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入户。
四、考取本校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户口移入,考取外校研究生须将户口迁移到所在学校。
五、毕业生户口办理办法
根据户口办理规定,户口迁移所需证件须进行扫描并留复印件存档,办理人员需要当场摄像确认。
1.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西南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(见附件1),该申请表须辅导员核实是否取得毕业证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2.用人单位接收户口的须带本人的三方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,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须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3.需委托办理的,除带上以上相关手续外,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代为办理。在集中办理时间以外必须本人办理户口,不得委托。
4.户口办理采取各学院派专人组织本科毕业生统一到天生派出所(月兴村8号,西南大学1号门右下方环城路旁,可以在1号门或2号门外乘坐586、587公交到九院分院站,然后步行100米左右到达)办理,资环学院集中办理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8:30—12:00,13:00—17:00,同时间还有另外7个学院。各学院研究生毕业生在以上时间内自行前往办理。
六、入户说明
1.毕业生须持本人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或《户口迁移证》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到证等手续从签发之日起,有效期(一个月)内到入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。
2.迁移证一旦签发将不能更改迁往地址,请各毕业生慎重选择迁入地址。
保卫处户口办联系电话:023-68252102,如有疑问可咨询!
附件1:西南大学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表
保卫处
2018年5月24日